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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动物园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广德财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土地手续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3.排污许可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6.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比如养孔雀、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越来越多需要办理这个。7.办理工商登记具备了上述所需证件后,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了。8.备案手续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 第三条 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报国土局审查备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现在开办养殖场需要的手续有土地手续;环评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以及备案手续。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国家实行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预警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陆路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合理设置动物疫病监测站点,健全监测工作机制,防范境外动物疫病传入。科技、海关等部门按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工作,并定期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互通情况,紧急情况及时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合理布局监测站点;野生动物保护、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并定期互通情况,紧急情况及时通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注册资金必须在5万元以上),拿到验资证明后,到文化管理部门办理印刷行业许可证,拿印刷行业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经营许可证,拿工商经营许可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手续。法律依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六条 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动物园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到该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办理许可证。法律依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动物园的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职能部门,配备相应的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科技人员应达到规定的比例。第十六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标准。第十七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备有卫生防疫、医疗救护、麻醉保定设施,定时进行防疫和消毒。有条件的动物园要设有动物疾病检疫隔离场。第十八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对饲养动物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饲养动物谱系。动物园都应当设立谱系登记员,负责整理全园饲养动物的谱系资料。第十九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每年应当从事业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科研经费,用于饲养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第二十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野生动物科学普及教育计划,要设专人负责科普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向群众,特别是向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第二十一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游人的管理,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闭园后禁止在动物展区进行干扰动物的各种活动。第二十二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园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完善环卫设施,妥善处理垃圾、排泄物和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第二十三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绿地的美化和管理,搞好绿地和园林植物的维护。第二十四条 动物园内的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1. 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3.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法律依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五条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第六条 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1种观点: 开动物园需要的手续如下: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动物园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另外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2、申请环评手续。经营者还需要向当地的相关部门申请环评手续,环评手续主要适用于综合性动物园(水族馆)、专类性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城市公园的动物展区、珍稀濒危动物饲养繁殖研究所等经营场所;3、符合城市规划。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相关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动物园的管理工作,动物园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动物保护工作;4、提交新建申请。需要新建动物园的,需要对建设地点、资金、资源、技术条件和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可行性报告个任务计划书,并向城市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才可进行新建工作;5、动物园的设计。动物园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环境优美、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适于动物栖息、生长和展示、既能保证动物和人们安全、又可以方便游人的原则,需要遵照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法律依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六条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动物园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1. 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3.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法律依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五条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第六条 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3种观点: 私人动物园国家允许可以。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私人植物园承包商。其中,植物园必须恢复公益性质,禁止出租、承包等非法经营。国内植物园的审批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建设动物园进行野生植物保护和公众教育,对经营者的性质没有严格要求。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私人植物园承包商。植物园与动物园的风分类:1、植物园的任务。展示、引进、研究和利用自然界丰富的植物资源,特别是野生植物资源,是植物园的基本任务。因此,所有植物园都把收集、鉴定和保存包括稀有、珍贵和濒危物种在内的植物种质资源作为工作的第一步。同时,植物园也是植物引种驯化的重要园地,在使外来植物适应当地生长条件、增加和转化当地栽培植物种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著名的植物园也对植物分类、生理、形态、生态和植物育种进行研究。在结合科研科普、重视科普教育的同时,几乎是所有植物园的共同工作。方法包括安排各种植物展示区,辅以标本、模型、图表、文字等示意性描述。举办专题讲座,放映幻灯片、视频或电影;出版书刊,举办培训班等。2、系统植物园。规模大,历史悠久,是植物学综合研究的基地。大约10%的世界植物园。3、教育系统植物园。大部分附属于生物、植物学、园艺、风景园林等系,侧重教育。大约占总数的40%。4、系统植物园为配合城市绿化建设,科普提供休闲园林。约占总数的35%。5、系统植物园。如林业部树木园、农业部作物品种园、卫生部药用植物园、轻工业部芳香植物园等。,约占总数的15%。综上所述,国家允许私人动物园的开发。【法律依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六条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动物园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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